无证驾驶+ “冒名取车”,吉首一男子被处罚
2025-11-21 11:44:4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丁丽雯 李想 | 点击量:779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丁丽雯 李想)无证驾驶本已违法,但为取回被扣车辆竟又找人“冒名顶替”,企图蒙混过关,错上加错!近日,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,凭借高度警惕和严谨作风,成功查处一起冒用他人驾驶证骗领被扣车辆的违法行为。

11月18日上午11时,一名男子因无证驾驶导致车辆被扣后,为尽快取车,动起“歪脑筋”,邀其朋友冒充驾驶证持有人“廖某某”,持相关证件前往车管所窗口办理取车手续。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过程中,细致比对身份信息与证件照片,发现前来办理业务的男子与驾驶证持有人照片存在明显差异,随即向值班民警报告。

值班民警得知后,迅速启动核查机制,一边通过系统平台对“廖某某”驾驶证信息进行核对,一边联系廖某某本人核实情况。经查,该男子真实身份为“李某”,并非证件持有人本人。民警当场对李某及廖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,明确指出无证驾驶及冒领车辆均属违法行为,强调这样“错上加错”的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,更会助长交通安全隐患。

经民警教育,涉事人员均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与风险,表示十分后悔,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。吉首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交通安全法规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,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时刻心存敬畏之心。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,应主动接受处理,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,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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